请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能否兼任执业律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0:28:11
《律师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名称上明显不同。请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能否兼任执业律师?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是什么?
各路精英:不要失声啊!你们不是在百度知道很能干吗?!

你看看司法部的执业律师管理办法就知道了,执业律师是不能在其它(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任职的(除教学人人员外)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即在管理上和待遇上一切依照新公务员法来办,《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明文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执业本身是取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