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是总么划分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3:36:49
列如:我是被车撞伤者在医院住院10天之后,由于手臂骨折,回家休养,20天之后我去办了出院手续。在住院10天之内监护人的误公费是10天还是20天?另外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法律上是总么规定倍偿的?
司机负百分之百的责任,我问的是监护人的误工费而不是本人的。

1、责任的划分对你没有多大的影响,只要你不是承担全部责任【实践中,行人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行人都不会承担全部责任的】,你的损失都可以请求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具体法条参见《道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备注:交强险的范围是12.2万元,其中医疗费1万元、车损2000元、残疾赔偿金等11万元】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你的手臂骨折有可能能评残,有残疾赔偿金
  3、如果你能评上残,你的误工费是计算到你评残的头一天,而不仅仅只有10天,如果你评不上残,如果你的医嘱上医生写有休息多少天的话,休息的天数也算误工费。如果上述情形都没有,那么就只有20天或者10天了【具体多少天参见第4点】
  4、你的监护人算的不是误工费,是护理费。按实际护理天数算,如果对方不知道你是出院10天后才办的出院手续可以主张20天,如果知道只能主张10天
  5、营养费每个地方标准不一样,我所在的地方就是10元/天
  6、精神抚慰金只有在评了残疾等级的情况下才有,具体数额每个地方都不一样,比如我所在的地方就是一个残疾等级是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