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合同中甲方能享有什么权益?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7:07:20
本合同的前提是甲乙双方已经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甲方以430万元获得乙方的一宗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甲方用来建新办公楼。该宗土地上原有一热力交换站,乙方需要拆除旧交换站,在此办公楼的后面建新的。双方都是特殊单位。以下为合同:
甲方:某银行 乙方:某热力公司
1.乙方同意甲方给予经济补偿后,将交换站拆除,甲乙双方同意热力交换站在原址的地下不影响甲方建设工程用地的情况下重建,面积310平方米。甲方给予配合,确保交换站2007年按规定供热要求时间施工安装,并配合乙方办理它项使用权利证。
2.以上两项工程(我的注:拆除和重建)预算共计工程费用352万元。经双方协商,甲方补偿乙方总费用为300万元,补偿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筹资解决。
3.补偿费存入乙方招标的A建筑工程公司,账号1111111.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某银行(签字盖章)
乙方:某热力公司(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交纳租金吗?

我提供法律意见如下:

1、关于土地转让合同对于土地转让后土地继续使用 是否存在约定,你没有说明

2、后一项属于土地使用权中,空间土地使用权使用合同的法律关系。该地下建设交换站是否符合建设法律法规,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以建设施工许可证等资质为前提条件,符合,该合同应该有效。
3、在空间使用权合同中仅仅约定了该交换站的拆除和重建费用,而对于空间使用的期限以及是否有偿没有明确的规定。
4、由于合同缺少必要的合同条款,所以按照我国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进行补充。

因此,你方享有同对方进行协商的权利,第二份合同仅仅约定了你方支付交换站费用,进行代为支付土地转让费的条款,所以你有权提出该项目的约定条款。

使用土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