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把人打成重伤怎么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00:18:55
我有个朋友因为抢劫现在被判2缓2.刑期还没到..又把别人捅成重伤了...好像是半身不遂了..而且被他捅的那个人还认识他...警察现在好像对他已经下网上通缉了..和他一起的也是因为抢劫被判3缓3...也被通缉了..但现在已经被逮住了..但他啥也不知道...请问懂的人。。如果我朋友被警察逮住会怎么判他?他去自首又会怎么判他?速度..有知道的人。速度告诉我。谢谢了...

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行作出判决,你这个朋友的应该是故意伤害罪,情节严重。执行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建议主动自首,主动支付被害人的医药费等,争取从轻处罚。

应该是旧罪新罪分别判决,顺序并罚的方法。先分别定罪量刑,然后将两罪进行并罚,决定最终应当执行的刑罚。

撤销缓刑,将抢劫的2年和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以前判的2年收监执行,后来把人打成重伤的案子与以前那个案子数罪并罚,这个不是累犯,但法院的人对这种行为很痛恨的。

缓刑期间不成立累犯;
在缓刑期间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对新罪按先减后并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撤销缓刑的,经过的考验时间不能折抵刑期。
《刑法》第67条: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68条: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请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重大立功表现的,应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将重大立功的认定标准限定得非常严格,即“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要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共犯中的自首:1998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自首和立功解释》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第1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应当认定有立功表现。”第六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