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名人的声音做广告犯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1:41:24
我在公交车上看到有许多医院,利用赵本山和宋丹丹的声音再配以卡通的人物形象,这种行为未经当事人同意侵权吗?具体的法律是怎么样的?具体侵犯的是名人的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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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行为属于侵权,侵犯了肖像权.

  只要认识赵本山和宋丹丹的观众,都会把播放的flash形象和赵本山宋丹丹本人联系起来,而赵宋两人实际不一定得了某种病到该医院就医,所以,这个广告就侮辱了赵本山宋丹丹的形象,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

  法律依据:

  相关链接

  侵犯肖像权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357966.html

  法律意义上的肖像,则蕴含了肖像权人基于其肖像而享有的人格利益。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肖像是艺术地再现自然人的外貌形象。
  通常,我们判断人物的外部形象表现是否构成肖像,应结合其表现的形式和表现的部位来看待。
  首先,必须人物形象必须具有肖像特征。一是其表现形式即通过摄影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图像;二是肖像还必须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姿态、容貌、表情等主要特征;三是肖像必须真实可辩、熟知的人一看就知道是谁的肖像。
  其次,必须是特定的公民肖像的事实。公民肖像在图片中,应占整个图像中被凸显的主体地位,被作为特定对象来表现,而不是作为陪衬体;同时目的也不是通过肖像使用(手段),来达到目的。

  我以前回答的链接,供你参考

  请教关于侵犯肖像权的问题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56380745.html

  肖像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