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非法软禁要坐牢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4:59:48
有人骗了我老爸10万元,我爸找到了他,后来我爸就软禁了他,1个月吧,老爸把他锁在了客房里,给他吃饭上网还帮他冲话费,请他吃夜宵,他反咬我爸一口,我爸拘留几天了,没出来。我家有后台,你们说会不会坐牢啊。如果要要多九啊?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所谓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作为非法拘禁罪严重情况的殴打、侮辱是否包括殴打、侮辱行为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应当包括轻伤罪和侮辱罪在内,但是不应包括重伤害的故意伤害罪在内,对于过失造成重伤的,应适用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结果犯之法定刑;故意造成重伤的,则应根据本条第2款的转化犯规定,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所谓“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仅仅是指过失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且不包括以轻伤为故意而过失地造成重伤的情形在内,因为这种情形仍为故意重伤罪的范畴。
  所谓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指的是为索取合法债务的情形。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而如果是行为人为索取非法财物而扣押、拘禁他人的,按照司法解释仍定非法拘禁罪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是犯罪的,问一下,他有机会逃跑而没逃吗。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吧。你可以找个律师的,给你个号码0518--82899709蔡律师。配合后台会更好的

在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的话几天也就出来了,刑事拘留的话就可能要判刑了。

这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要是拘留最多不超过15天。。。。。。等你看见我的回答说不定已经回来了!

非法软禁已经侵犯了人生自由权!构成了犯罪。判刑的时间就不好说了,你家又有后台,法官也会考虑实际情况来做判断。需要一个高级律师来袒护你父亲。希望能帮到你!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