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到了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地方法规却不让结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7:14:29
我是山东临沂的,我家的亲戚男24周岁,女22周岁,在我们那里还不能让结婚!!找人花了很多钱才让登记上的。这是为什么?都超出法定婚龄2年了!现在发现怀孕了,却让去流产!不然罚款2万元。实在是气愤啊!!!地方法规可以这么高于国家法规吗?急盼专业人士指点。
国家的法律是一套,地方却是另一套。这种现象出现很久了,也有人状告过,但是现在官官相护,中国的法律威严何在啊?老百姓只能认栽啊!

1、“为什么到了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地方法规却不让结婚?”:
(1)地方法规不得违反上位法,违反的无效。
(2)只要是到了法定婚龄,就没有不让登记结婚的道理。不给登记:你们有权到上一级民政部门、或是民政局的本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告他们行政不作为。
(3)山东好像没有你说的这样的“地方法规”?是什么法规?你知道名称吗?如果真有这样的法规,你可以在提起行政复议的同时对“法规”进行附带的合法性审查(应该只是当地政府的“土”规定“吧)

2、让流产的理由是什么?未婚先孕?罚款不合理,和他们要法律依据。

法律规定,国家法高于地方法,地方法可以是地方省级人代会制定,可以根据该地方实际情况而定,但当地方法与国家基本法产生冲突时要按国家法施行

上位法高于下位法 国家法是上位法 所以地方法的效力不能高于国家法 所以当地的法规不合理 他们可能只是想罚钱 可以像上级行政部门举报

如你有证据,可起诉婚姻登记部门,要求赔偿损失,并索要回钱款。

宪法有明文规定的.地方法律的制度必须不违背国家根本大法的基础;除非是近亲或者法律规定不可以结婚的人群.否则任何地方法律都不能干涉公民的婚姻自由

地方规定 去告他们 跑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