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共识,一个中国,各方各自表述,我想知道台湾是怎样表述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8:26:40

1992年8月1日,中华珉国国家统一委员会通过对关於「一个中国」的涵义,全文如下:

一、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

中供当局认为「一个中国」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来统一以后,台湾将成为其辖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台弯方面则认为「一个中国」应指一九一二年成立迄今之中华珉国,其主权及於整个中国,但目前之治权,则仅及於台澎金马。台弯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

二、珉国三十八年(公元一九四九年)起,中国处於暂时分裂之状态,由两个政治实体,分治海峡两岸,乃为客观之事实,任何谋求统一之主张,不能忽视此一事实之存在。

三、中华珉国政付为求民族之发展、国家之富强与人民之福祉,已订定「国家统一纲领」,积极谋取共识;深盼双方均以务实的态度捐弃成见,共同合作,为建立自由民主均富的一个中国而贡献智慧与力量。

大陆的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的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其实有点自欺欺人的感觉,但没办法总比两岸敌对好点吧。

“九二共识”

“九二共识”指1992年11月大陆的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就解决两会事务性商谈中如何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问题所达成的以口头方式表达的“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
1987年底,长达三十多年的两岸隔绝状态被打破后,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各项交流随之发展起来,同时也衍生出种种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台湾不得不调整“不接触、不妥协、不谈判”的“三不政策”,于1990年11月21日成立了得到官方授权的与大陆联系与协商的民间性中介机构——海峡交流基金会,出面处理官方“不便与不能出面的两岸事务”。为便于与海基会接触、商谈,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推动于1991年12月16日成立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并授权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作为两会交往和事务性商谈的基础。

1992年10月28日至30日,两会在香港商谈中,就海峡两岸事务性(公证书使用)商谈中如何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进行了讨论。海协的基本态度是,海峡两岸交往中的具体问题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应本着一个中国原则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