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被别人偷走的自行车然后再偷回来是犯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3:24:31

应当不构成犯罪。

首先,这辆自行车价值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的标准。

所以,如果不到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不构成犯罪。

2.如果已经到达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的标准。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题目中的对象是自己被别人偷走的自行车,应当属于情节轻微。

所以,也不构成犯罪。

这要看是不是自己的,如果是自己的,偷回来属于刑法中的自力救济,不是犯罪。如果是其他人的,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就是犯罪,小偷本身拥有对这个自行车的占有权,你去偷,就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当然不合法啊……

是。。已经构成偷窃了 不管你是不是偷的“自己的”

打电话报案嘛。。

或者找居委会解决。。

发现被别人偷走的自行车然后不要再偷回来了,直接拨打110请民警处理。正大光明的拿回自己的自行车!

肯定是,应该是过失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