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后,没有在新地方迁入,怎么样才能返回原户口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8:04:27
读书的时候,把户口迁出,到了学校后不想把户口迁进学校,迁出证明一直在身上,怎么样才能转回原户口处。

告诉你怎么办:
1、带着你家的户口本(户口本上还有你的信息)到你家的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派出所的微机上还有你的信息)去问问。不想把户口迁到学校,落回家的户口本上,派出所会给你落户的,因为你从这里迁出的,户口迁回来派出所会接受的。派出所从微机上打一张你的情况信息表办理落户,落在你家的户口本上。
2、派出所如不给你落户,你可到你家的市或县公安局户政处户籍综合大厅咨询咨询,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3、派出所可能要学校开一个证明,为什么不落户口的原因,你可找你的导员开个证明,给派出所看看就行了。

当然可以,只要按程序办就行。
户口的迁出、迁入登记程序
一、迁出登记
  1、凡2003年8月7日的以后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若需要迁移到学校所在地落户的,由本人或户主持盖有院校公章和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和《居民户口薄》,向户口常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
  2、县市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动、录用、招收的干部、工人,以及办理离退休人员和上述人员中符合随迁条件的家属,要求将户口迁移到现工作单位、原籍的,由本人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及《居民户口薄》,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3、夫妻互投,由本人持《居民户口薄》和投靠的配偶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4、人投靠子女。由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和拟投靠子女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5、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由本人或户主持《居民户口簿》和拟落户城市的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办理迁出登记的程序:
  1、审核公民申报迁出登记的有关材料和手续。对符合迁出登记有关规定,《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或其他凭证材料齐全、有效的,当场立即予以办理;对材料不全或手续不完备的开具《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写清申请人应当补充的材料或手续,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