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里聊天记录被盗,严重侵犯隐私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2:20:05
办公室里的政治风波以后,某A为了报复我,趁我不在的时候窃取了我电脑里的“飞鸽传书”(聊天工具)里和某B的聊天记录,并且匿名上交给了我的上级领导,我的领导对这件事情很生气,请问我该怎么做!我可以去告他们吗?还是请公司的行政来处理?? 我现在没有证据~ 但是追查下去肯定能吓吓她们!~

PS:我也担心我的聊天内容会被公开!~因为有个人隐私!

在线等专家答复!!

我现在没有证据~ 但是追查下去肯定能吓吓她们!~
最主要的问题是您现在没有证据啊!所以能忍的话就忍了吧。再说您也不想您的隐私被公开,所以最好不要把事情闹大了,只要您知道那个人的为人了,以后时时小心就是了

没有办法。

你可以去法院告他!
如果,该虚拟货币可以在市场中合法与真实货币相兑换,依然可以认为是有财产价值的。
故,

A中,甲构成盗窃罪,可向公安局网络监察部门报案。该网站若没有保护、看管的义务,或者仅为技术漏洞而无法妥善保管则无责任。但,如果该网站有较为完善的技术管理能力,或承诺,则负有安全保护义务,可追究其民事责任。

B中,丙并不知情或无法预见,则不承担责任。

C1中,盗窃罪以¥500-2000为构成此罪的起点。一旦构成犯罪,就可以立案予以侦查。
C2中,抢劫罪的客观要件为对他人采取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取财物,只要采取了这样的手段得到了财物就既遂,或者对被害人采取的暴力程度达到了轻伤害也既遂。很明显,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D中,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
第一百一十一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E中,关于虚拟货币,尚无明确的法律相规定,但对于可构成财产性利益的合法权益则渗透到各个部门法中予以保护。

这不是你自己自找的吗~?

还想告人?

你是刚才学校出来的吗?

幼稚的想法。

不管是什么原因,你上班聊天这是事实,

如果公司有明确规定上班不能网上聊天,

那现在既然已经暴露了,你还是勇敢承认错误吧,

好好反省反省,

一般不会公布你的聊天内容,

除非你们领导是变态,

不过那个A,我不知道是你得罪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