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成品的计价方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1:02:53
构成产成品的所有原材料价格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假设一种产成品由两种原材料A、B构成,从9月开始生产。材料A在9月末库存1000个,单价为300元,10月采购入库500,单价为250元。10月末该原材料库存单价为283.33元。材料B价格无变化,假设单价20元。
由此,9月末该产成品材料成本为320元/个,库存800个。假设10月末库存有900个,未有销售。那么10月末的该如何计算?
a:是按加权后的材料价格合计 303.33元/个
b:还是按加权后的材料价格合计后,再跟9月末产成品的单价320元/个再次进行加权平均(800*320+100*303.33)/900=318.15元

请先把问题说清楚!
首先,该种产成品由A,B二种原材料构成,按题意,10月份生产了该种产品100个,但你没说清楚10月份A,B二种原材料投入生产的数量,即无法得到生产这100个产品的成本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