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商鞅变法废除了贵族的世袭特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4: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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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提出了废除贵族世袭制度,但是并没得到真正的实行
其实,一直到清朝结束,依然有贵族世袭制度存在,如王公贵族们,依然是世袭的。
商鞅的能者居之,淘汰贵族制度,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这种特权社会制度下,是不可能得到贯彻的。
首先,贵族,一般是指有爵位封号的,如公,伯等。
而得到贵族头衔的,无非几种人:1,皇族。2,后宫皇后和妃子的族人(外戚)。3,大功臣。
第一种,是皇帝罩着,本身就是皇族血统,所谓血浓于水,即使皇族后人无能,皇帝也会顾及亲情,让其世袭爵位,享受荣华富贵。
第二种,就是外戚。依靠后宫关系,在皇帝在位时候享受荣华富贵,若有幸,皇后或者妃子能生育男丁,成了未来的皇帝,自己就是皇帝的母舅家人,更是富贵逼人。
第三种,大功臣,本身立下无数功勋,按照商鞅变法,他们确实可以享有贵族的一切。但是,人总归有私心,而且人家毕竟奉献一生,简单的就处理了人家的后人,将使人心寒。

所以,商鞅变法,只是给更多出身卑微,本没有可能成为上层的人机会(第三种人),但是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废除贵族世袭制度。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

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