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国际货运代理实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9:43:28
A是广州市的一家货代,B是深圳的一家进口公司,C是湖南的一家工业公司。C于某年某月某日持B致A的介绍信办理8吨湖工原料进口的手续,并随函附有按CIF条件进口合同副本一份,在合同副本上有B公司业务员手写注明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及用卡车运至湖南某市字样。事隔3个月后,货从国外运抵广州,于是A向C发出“进口到货通知书”,在通知书的注意事项第5条内注明“货运内地加批加保由货代统一办理”。A办好进口报关、纳税等事项后,以自己的名义委托光辉走一家具有合法营运资格的汽运公司(以下称承运人)将货物运往湖南某市。不料货在运输途中由于驾驶员违章操作,导致与另一卡车相撞后造成车货具毁。事后C向A索赔。
1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2、此事A有无责任?为什么?

你就这样理解
A是中介 B是卖家 C是买家
C找B进口货物 B找A做进口代理` A负责C的所有进口货运

A以自己名义委托承运人运货``在途中货损由C会找A理赔```A则找承运人理赔。一般货运公司都会和气运公司签协议``在货物装车发出或``运输途中的货物损坏由承运人负责,当然`A是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