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需要负什么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4:55:19
我厂于2008年2月21日卖废35000伏变压器一个,补偿瓶6个,配电瓶6个一起卖给废品公司 当时我带他到变压器周围看了一圈 变压器那头是没有电了 因电以报停几年了 我告诉他电线这边有电 要他注意 不要被电击伤 他对我说“我们买旧变压器不止你一台,起码买了200多台了,我难道我不知道吗?”
他们当天下午就交了所有货款 但没有写购买协议 第二天清晨8点左右 他就带装卸工来我厂拆变压器 当拆变压器时 我本人没到场 而他又有事走了 当他的职工把变压器那头扯掉了 然后想把我没有卖给他的那头的铝板拆下来时 就被电击伤了
拆卸变压器都属高危行业 应该由相应知识的人员拆卸 而他所请的都是些装卸工没一个有相应知识的 也没有入工伤社会保险 甚至连安全帽和手套都没有佩戴
请问我需要负什么责任吗?而负责本案的百分之多少

1.你没有责任
对方交完货款,变压器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因此风险也转移,因此此次事故的责任在对方。

2.雇工因公受伤,由雇主承担责任
因此此次责任由废品公司承担

按照你的表述,这个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你是没有责任的。

我认为你没有责任,因为你们之间的交易已经结束,同时你已经告诉对方这边有电。根据劳动法雇工因工受伤,由雇主负责。

虽然没有写购买合同,这个交易的过程事实已经结束,并且做到了必要的告知义务。
他们再找人过来拆的过程,已经是在他们之间形成一种合同关系。
受伤的人可以去找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