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协议,档案,工作经验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1:46:25
我现在与一个民办学校签定了劳动协议(内容讲见习期6个月),但是我的档案关系没有转入该单位(一直留存在学校,因为毕业时学校给办理了缓派).请问:如果我在6个月内找到新单位还需要与新单位签试用期或见习期吗?我这段工作算不算有工作经验?
新单位就工作经验之说需要我出具证明吗?还是直接从档案关系里看?

如果你在6个月内找到新单位,还是需要与新单位签订新合同,仍然要签试用期或见习期的。你这段工作算有6个月的工作经验。新单位就工作经验之说,不一定要证明的,试用你一段时间就可以看得出的。所以你没必要担心工作经验的,关键是自己要能胜任工作。

1.如果你在6个月内找到新单位还需要与新单位签试用期或见习期。
2.你这段工作算有工作经验。
3.工作经验主要从档案中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