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希望朋友们帮我啊,先谢谢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0:40:37
我在一家民营企业做业务员,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还有一个培训协议.培训费为6000元,由公司垫付.但是我第一年离职要赔公司6000,第二年为3000,同时公司把我的毕业证压到公司啦.请问我要辞职是不是必须赔偿公司那么多钱啊?那个培训协议合法吗?说明:培训期间,我只是参加了公司日常组织的一些会议,并没有针对新员工的特别培训,其间我在公司跟着装卸工一块干活.还有就是我后来做市场的时候回公司报销的一些费用,包括车费吃饭住宿费.这些费用报销的时候我还在协议规定的培训期内.请问这些费用算是培训费吗?谢谢

公司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涉及一系列违法。第一,培训费是指公司送你到专业机构培训的费用,内部组织的培训不能收费,你没有接受过这种培训,是不能收取费用的。第二,公司扣押你的证件更是直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费用报销是正常的业务成本,更不能有劳动者承担。总之,你不用为这些违法的费用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