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纠纷的问题,很急!请大家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2:12:54
我想问一下,我父母的子女共三人,现在父母都相继因病去世,留下一套80平米住宅,但是其儿子突然拿出两样东西来说明房子已归他名下:一是母亲去世前写给他的赠予说明,表示愿意将自己的那份赠予她儿子,当时还公正过。二是父亲去世前写的房屋买卖合同,愿意将房子买给他,钱用来养老治病。我想问问各位律师达人,如果他仅凭这两样东西是否可以名正言顺的将房子划归其自己名下?在法律上可行吗?

如果上述文件真实性没有问题,买卖合同也能证明他的义务已履行,他是有可能凭这些文件得到房子的。

根据你说的还不能划归其名下,应该经其他兄妹同意才可以。因为父亲同意卖房,但父亲的份额没有过户,应认为交易没有完成。所以父亲的房屋份额中还有其他人的份额。

可行

凭这两份,应该能过户到自己名下

可以。
母亲自己的份额合法财产赠与儿子,并公证过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父亲在去世之前,儿子用钱来给其治病是事实,履行了相关的义务是成立的。

如果他手里的证明是真实的,他要这个房子应该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