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举报证据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2:22:16
请教:我举报了一个公司犯罪,有合同复印件交给了公安局,但公安局去调查时发现公司确实有该笔业务,但没有合同,据说是弄丢了。公安答复我证据不足,我说我手上的合同复印件难道不是证据吗?我如果同意公开自己的身份出示这个复印件,请问公安局能采用作为证据追究公司的法律责任吗?
急,谢谢!

公安的做法很不妥,如果人人都和那个公司一样,违法了把合同一藏说丢了就万事大吉,那不全乱套了。
既然已经查到该笔业务(应该是从税务或财务上查到的吧),那么应该说已经查到了线索,举报的完全没问题。
如果你不满,可以去找公安的领导,或者找检察院督促立案。特别是如果你怀疑公安里面有内鬼,可以找检察院,反贪反渎都是它们管。
另外他们不能要求你公开身份(虽然你确实可以自己这么做),相反,理论上说他们应该尽量对举报人的身份予以保密。

公安机关调查的是事实,如果构成犯罪,有其他证据,没有合同原件也可以定罪。如果有合同原件,没有犯罪事实,也不能定罪。

公安局的话你也相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