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优才计划通过后,小孩户口是香港户口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7:59:30
如果拿到入境许可,小孩(3岁)随着申请的,她能拿到香港户口吗?因为我想把她上海的户口注销掉(我咨询过上海计划生育政策,如果第一胎的户口移走,就可以再生一个),但是我小孩将来现在上海上学的,对入学有影响吗?

明确一点,入境许可并不是香港户口,包括你本人也还不是。只是有了香港的“非永久居民”身份,拿的还是港澳通行证。下面是相关法令条文:
优才计划“获准来港后,香港入境事务部会签发“进入许可”标签。申请人凭标签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关赴港签注。再把进入许可标签贴于申领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空白签注页内,便可凭该证件来港居留。”
获得这种“进入许可”后,持证人不需要回港签证即可自由出入本港,也不需要一直在香港居住,只有当离开香港一年或以上后返港,才需要前往入境事务处总部办理核实其逗留身份的手续。(这话有点绕,其实意思就是:虽然我不限制你必须长住香港,但占着茅坑不拉屎也不行,我随时会取消你的蹲坑权~~呵呵)

“进入许可”规定的本次期满后,非永久性香港居民如欲继续在港逗留,应在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到入境事务处递交延期逗留申请。……直到满7年后才有资格申请香港“永久居留权”,并将《往来港澳通行证》换成香港身份证。

第四十二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