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分辨出药物的相冲相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8:53:36
如题

十八反:
  甘草反甘逐、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
  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
  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蒌贝蔹芨攻乌
  藻戟遂芫具战草
  诸参辛芍叛藜芦
  第一句:本草明确的指出了十八种药物的配伍禁忌
  第二句:半(半夏) 蒌(瓜蒌) 贝(贝母) 蔹(白蔹) 芨(白芨)攻击或与乌(乌头)相对
  第三句:藻(海藻) 戟(大戟 ) 遂(甘遂)芫(芫花)都与草(甘草)不和
  第四句:诸参(人参、党参、沙参、元参等所有的参)辛(细辛)芍(赤芍 白芍)与藜芦相背叛
  中医药物配伍分为:相须、相使、相畏、相恶、相杀、相反.所以说十八反是指两种药物相反
  用药禁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配伍禁忌: 前面“配伍”一节中曾原则地提到,在复方配伍中,有些药物应避免合用。《神农本草经》称这些药物之间的关系为“相恶”和“相反”。据《蜀本草》统计,《本经》所载药物中,相恶的有六十种,而相反的则有十八种。历代关于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在古籍中说法并不一致。金元时期概括为“十九畏”和“十八反”,并编成歌诀,现将歌诀内容列举于下。
  (1)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2)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此后的《本草纲目》及《药鉴》等书所记,略有出入,但不如十八反、十九畏歌那样普遍认可和传播习诵。
  《神农本草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尔,勿合用也”。自宋代以后,将“相畏”关系也列为配伍禁忌,与“相恶”混淆不清。因此,“十九畏”的概念,与“配伍”一节中所谈的“七情”之一的“相畏”,涵义并不相同。
  “十九畏”和“十八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