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被人抢劫了,那个人掏出了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3:45:50
我看是一个人,,我也不怕。

我吓唬他说我也是干这行的。。。不怕你抢要你就来

他好像也不吃我这套,说要是不给钱就捅我。。

。。我假装给钱他 那时他没注意 我一脚把他踹了下去

那他的刀拿了过来(拿的时候貌似把他的手给扭伤了,好像段了

如果日后他找我赔钱。。我赔不赔阿。
好像伤得很严重- -|| 估计医药费得过5000 如果带他到了公安局 他说他没抢过我咋办?我们都没有证据。。 今天我见他在我们学校徘徊很久。。貌似是找我的

都没证据,他怎么告你???!!!
更何况是他在抢劫你。。。。。
他在行凶的过程中,你把他弄伤是正当防卫;要是你把他的刀抢过来,行凶这个过程停止,在他没有反抗情况下再把他弄伤就防卫过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规定:“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日后他找你,你直接带他去公安局

证据的事就交给警察了,除非他们家有超级背景
他还敢一个人来找你?小心他找人群殴你,这种是持械抢劫啊,不是什么小偷,关几天就放出的,这个罪比较严重,持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