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遇到退休老领导报账又违反财务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4:39:43
假如你是我单位的会计,工作中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位退休老领导来报账,其中一部分违反财务规定,你反复对他解释不能报销,他不但不理解,反而大发脾气,职责你故意刁难,场面十分尴尬。这时你怎样妥善处理?

还要按规定办事,另外如果你该解释的都解释了,他那样就属于不自重了

下班后,再找他解释,如果都不行,就不用买他的账了,这种人不值得尊重

为了加强学院财务管理,规范和完善财务报帐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务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报帐要求

1.按现金管理规定,除工资、奖金、出差人员随身携带差旅费等国家规定的项目外,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支票有效期限为10天,持票人应在出票日起10日内办理完付款及报销手续,每月28日至月底不办理支票领用手续。

2.教职工提取现金超过1000元,须提前1天与计财处预约,没有提前通知,则由计财处开出现金支票,由本人到银行自行提取现金。

3.通过银行转帐结算业务往来,经办人要注明汇款内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开户行名称、金额等。款项汇出后,应及时取回发票,办理报销手续。

4.办理借款,需填写《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借款单》一式三联,填写内容为:借款日期、用途、金额、预定结算日期。借款后,应尽快取得报销凭证,办理报销手续,超过还款期限一个月,计财处可在借款人当月工资或酬金收入中直接扣除。

5.教职工报帐单据必须是正规的票据,同时要求发票填写内容齐全,名称、数字正确,大小写金额一致,金额涂改无效。发票背后必须写明用途,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批准人签字。

6.发票业务内容是办公用品、日用品、图书资料等笼统项目的,报销时需附购物清单。

7.凡购买单价在500元以下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优盘、移动硬盘、刻录机、水壶、电热水壶、饮水机、实验实训室和电教网络中心等用的专用工具、一般设备,须凭发票到设备科办理低值固定资产手续后方可报销;单价在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及校内各单位购买的家具,须凭发票到设备科办理“固定资产报增单”后方可报销;系(部)及科研项目购买的专业书籍,由系(部)资料室管理,须凭发票和图书到设备科办理固定资产手续后方可报销;各部门购买的办公耗材(碳粉、硒鼓、笔、光盘),一般设备、专用设备维修更换配件,不需到设备科办理“固定资产报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