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怎样分割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8:57:03
93年6月开始事实婚姻生活,92年对方在他单位交了几千元分了一套住房.96年我们共同交了剩余的房款.98年拿到房产证.现分手,他说房子是他个人婚前财产,没有我的份,是这样吗?

第一,1994年2月1日之后,双方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如果没有补办结婚手续,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二,同居期间双方所购财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解除同居关系需要分割。但是,要证明同居关系,并且证明房产是双方共同购买有难度。房产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另一方不能证明是共同购买的,一般法院会认为是一方的财产。

供参考

不是,
94年2月1日前同居,且同居之时符合结婚事实要件,在离婚诉讼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婚姻效力自同居之日起,所以,92年交的钱属于个人财产,共同交付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就是,你们共同交付部分是共同财产,没有特殊情况(过错方赔偿之类的)就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