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和继母婚姻期间的房产,在他们去世后子女该如何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0:10:33
我父亲和继母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一处房产,现继母和父亲已去世,父亲生前对属于他的那一部分遗产立有遗嘱,将其赠与其中一个孙子,并公证。请问:(1)这份遗嘱是否能更改?(2)属于我父亲的那一部分遗产占多大比例?(3)如何确定房产的价值?(4)不属于父亲的部分,我们子女包括父亲和继母所生的子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如何分配和继承?

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遗嘱只有立遗嘱人能够更改,现在立遗嘱人也就是您父亲已经去世,并且遗嘱已经公证,是不能更改的。
(2)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相同的处分权,一般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各占二分之一的份额。
(3)房产价值可以到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不属于父亲的那部分,即房产的一半属于继母,由继母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您继母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您父亲,已去世)、子女、父母。如果您及您的兄弟姐妹与继母形成了抚养关系,则可以继承遗产,如果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则不能继承。父亲和继母所生子女当然可以继承。如果您继母的父母还健在,也可以继承。各法定继承人所继承的份额相等。

1.当然不能更改
2.50%
3.可以找专业机构评估
4.你父亲的这边的子女,如果和继母之间存在抚养关系,可以作为第一顺序参与你继母遗产的分配;如果不存在抚养关系,则不能参与分配,你继母的遗产仅由继母所生子女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