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非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需要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6:14:35
本人雇佣的工人来 上班不到15天,(管吃住)早上4时左右出去转时不小心把腿摔断(后经医院诊断为小腿骨折),请问我需要做出什么样的赔偿?他本人要求赔偿15000元,这样合理吗?
属于上班时间、上班场所外的不属于工伤。
自己在非工作时间外出,属于个人行为。虽受到伤害,但雇主不需要为其赔偿。
不赔偿。早上出去不是为了工作,属于自己不小心摔伤个人问题。
不合理!
你不须做任何赔偿。不过,如果你作为老板,能体恤工人,做些补偿,我想工人会很感激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