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公司后,发现以前公司有几个月的小城镇保险未交纳,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8:10:30
说来惭愧,我之前在这家公司也属于人事部门,从事部分人事工作,但城镇保险这块没有接触过,我于8月份辞职离开,前几天突然发现自己的城镇保险账号上从四月份开始就没有钱进去,到七月底为止,缺了三个月的保险费。想起自己还未离开的时候,出纳曾经问过我,为什么最近 城镇保险的通知单一直没有到达,因为当时不是我负责,所以我转交给了人事部的另一同事,但那位同事当时说了一句:“我反正不交的”(因为她不是本地人,我们那家公司大部分是外地员工,所以交纳本地社保的人很少)。
现在回想起来,因该这件事情一直没有人负责,就拖下来。
现在打电话到财务问,说是钱已经打到卡了,但一直没有转出去。
我现在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教下:
1.我现在已经在新公司上班,并且已办理好录用,旧公司是否还能正常帮我补缴
2.旧公司所有本地人的城镇保险是否有可能都没有缴纳
3.这件事情到底是财务的责任还是人事的责任?(公司在四月份曾经搬迁过,但当时已经做了地址修改的表格,并交了有关部门)
4.如果旧公司态度不好,或者把责任推卸在我身上(因为现在已经听说,留在人事继续工作的那位同事把所有责任推到我身上),我想申请劳动仲裁,大家认为是否可行

1.旧公司必须帮你补缴小城镇保险,
2.很有可能的,
3.人事和财务都有责任,看公司的管理制度是怎么定的,财务的责任大一点,
4.即使你有责任,旧公司还是必须帮你补缴小城镇保险.
5.如果旧公司执意不补缴,你应该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一般经调解后能解决的.仲裁的话,时间和精力太累人了。当然你会胜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