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社会给我们法律援助,打了几年官司了,实在打不起了,哪位好心的律师给我们免费打官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6:22:08
我们是山东省临清市,市政府开发省道315强占我们的房屋,且草草通知我们就开始了拆迁,把我的的家俱都砸在了里面,还不给我们合理的赔偿,事情到现在还没有给们我解决,现在想打官司都没有办法打,我们这里的政府就直接干涉,我们什么地方都去了,地区、省、北京信访和国家建设部都去了,连他们都说是违法的,给我们市政府下文件我们这里都不执行。希望大家给我帮助提供援助,下面是具体情况:
事发地址:山东省临清市蔡家胡同.(现已修成公路省道315段)
2001年5月11日临清市政府向包括申请人在内的需拆迁户下发了《通告》,通告要求大家认清形式以配合省道315临清改线段建设,拟拆迁包括申请人在内的部分村民的房屋。《通告》中第一项:“房屋拆迁一律执行原补偿标准”。至于何为原补偿标准并未明确,在发通知后的7日大限内,我们一直未得到明确答复,此期间也没有任何部门关于给我们拆迁补偿方式、标准等具体事项进行协商,仅告诉我们拆迁。快到拆迁期限时方知“原标准”是指每平方米补偿110元,这一标准远远低于临清市政府原颁发的临政发[2001]33号《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清市城区房屋拆迁标准的通知》中所定的标准。被拆迁居民百思不得其解,在2001年5月21日清晨,当大家都还沉浸在睡梦中时,由临清市市长李吉增、副市长温茂森亲自挂帅并由新华办事处、新华派出所、城管大队、临清公安局、交通委、电视台几家单位参与下强行用推土机将我们的房屋推倒,导致家中财产受到较大的损失,现场一片狼籍。更加让人不解的是所谓的省道315临清改线段建设,根本没有经过任何上级主管机关的同意,而是临清市人民政府以改造为由自行捏造的名称。
我们的房屋被强行拆迁后,我们为了让政府给出一个此次拆迁中每个平方米为什么按110元补偿给出一个合理说法,我们先后多次找临清市政府请求答复,可他们一直推诿。我们诉至法院,法院拒不立案,一直到2004年4月7日由中国建设部发山东省建设厅再转临清政府,于2004年6月5日临清信访办才终于给了一个没有理由的答复:“不再增加补偿费”,让我们走司法程序。进入司法程序那也是一波三折,启初不给立案,后来案是立了又以超过诉讼时效驳回了诉讼。经过一审、二审、重审这时已是2007年了离事发已六年。但直到现在我们仍未得临清市政府在这次拆迁中为什么不按法定的标准给予补偿的任何答复。

这些案子难打。
我估计你们一家子包括亲戚朋友都在公安局挂了号了。
只要一出门估计就有人跟着你。

和当地政府斗是没得斗的。

建议你找一找外地的亲戚帮你喊冤。让你的外地亲戚到省里面找人大、政府、纪委。本地的亲戚就不要麻烦了,估计都被人盯着了。

先不要上北京,如果省里解决不了才上北京。
中央处理这些问题一般的原则是,重特大案件亲自处理。一般案件,交回各省自行查处。如果没通过省里,直接到京城告御状,由于你的案子不属于全国性的中大案件,或者重大冤案。中央是不会自行处理的。应该是转回山东省,如果越级上诉,山东省到时也不一定会帮你了。这里面有太多的潜规则了。越级上诉,省政府是要被骂的。

世上有太多的不公平啊。人的最低生活都不能保障了,太可怕了,这让我们还能相信法律,相信党,相信政府吗,所谓的平等、公平...都在那里。这是一个值得我们去思考的问题啊。当官的难道真的就那么多苦言吗,就算是有,就拿我们弱小人群来报复吗?

大家一定要帮助一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