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07年的3月1日进入公司工作,08年10月24日自动提出离职,请问我能要求补偿我年休假的问题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8:53:29

08年劳动法有严格规定的,从08年开始你的年假应该是5天。
如果你不休息,公司这5天是要双倍或三倍工资付给你的(详细的你看一下08劳动法)。
这是法律,是必须的。

年休假应在合同中明确,没有的话,象你这种情况工作了1年半,可以认为带薪休假期为1.5天,如果你的公司是按天发放工资,可以要求补偿你1.5天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