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合同年度的培训费用在本年度的合同中是否还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8:20:21
例:我与公司签定2001-2004年的合同,在其中公司对我进行了一系的培训。
现在我再与公司签定2005-2008年度的合同(合同中有约定如果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一定的培训费)。
如果我在2005-2008之间辞职的话需要不要对在2001-2004之间所进行的培训进行赔偿?
2,公司在合同中强行加入培训费的条款,而对我们的培训是属于专业性的内部培训但没有相关的发票证明. 这些条款是属性有效条款吗?
现在我再与公司签定2005-2008年度的合同(合同中有约定如果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一定的培训费)。
如果我在2005-2008之间辞职的话需要不要对在2001-2004之间所进行的培训进行赔偿?
2,公司在合同中强行加入培训费的条款,而对我们的培训是属于专业性的内部培训但没有相关的发票证明. 这些条款是属性有效条款吗?
不需要。你与公司签订的2001-2004年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2005-2008年度的合同是一个新的合同,两者没有关系。
培训费问题要看培训的具体性质。如果你公司的培训是该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那属于公司应当尽的义务。如果不是必须的,只有你和公司在签合同时协商一致,辞职要赔偿培训费的条款才有效,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要有实际的培训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