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献造血干细胞除了红十字会补偿的5000元还能要求别的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1:45:20
关于刚才这个朋友给出的答案,我很明白.既然这样的话,我不得不我本身和家庭的利益出发考虑捐献问题了.我知道治疗白血病要花费很多的钱和物力,但是我的原则是我自己和我家庭的利益不受到损害的情况去进行,因为我爸爸今年得癌证才去世,我每个月的工资才1100多,我老婆又是个护士没有转正一个月才600多块钱的工资,而且怀有身孕.家庭的重担现在搞到我一个人的头上,打个比方吧,如果我和一个人配型成功,那么去外地捐献加上修养起码得半个月时间,按照我们公司的规定要扣掉半个月的工资加上我的年底奖金,而且我老婆肯定要请假照顾我,她的工资和奖金也会被扣掉.而且我都不知道她陪我去捐献的路费和生活费报销不,如果不报销,那么就算红十字会给我的5000块钱都不够用.
也许你们看到我的话会认为我是一个爱财的人或者什么趁火打劫的人,但是我要对我的老婆对我的家庭负责,我不希望我捐献的行为损害到我家庭的利益.这是我最不希望看到的.
我不是你们想象中的那么伟大,我也是个人 我也知道我的责任,但是如果我起码连家庭的责任暂时都担负不起了,那我还捐献来干什么呢?
就算我最后放弃了捐献,貌似也没有法律管得到我吧.我最多被人鄙视而已.

1、“捐献造血干细胞除了红十字会补偿的5000元还能要求别的补偿吗?”:不能。因为捐献是自愿的、免费的,红十字会所给予您的也只是象征性、鼓励性的补偿。但如果接受捐献者自愿再给你补偿,那是另外的事了。但如果你要求补偿:不会被支持。

2、“就算我最后放弃了捐献,貌似也没有法律管得到我吧.我最多被人鄙视而已”:
(1)放心吧,朋友,不是貌似,而是法律上确实不会“管得到你”:因为捐献是公民的自愿行为,不愿捐献可以不捐,没有什么法律法规、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强迫你的。

(2)也不会有人鄙视你:你不是爱财、也不算是趁火打劫,在自己没有能力帮助他人时,你有权先照顾好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这是正常的,没人会鄙视你。

(3)但是,如果你捐了、在别人最危急的时候救了人一命,会有人感激你、崇拜你。至于你说的那些难处,在现在还没有得到解决时,可以先不捐;在以后条件变好时,有可能的话再去助人,世界会因为你伸出的手多一道彩虹的,好吗,朋友?

捐献属于民法中的赠与,虽然民法中的物不包括属于人身体之物,不得买卖,让与但献血或者活体时捐献其他器官以及造血干细胞等用于公益切不违背伦理等公序良俗的,法律作出了肯定的确认.赠与是一种无偿的单方法律行为,因此不存在对价补偿或者赔偿.因为医用捐献的特殊性,红十字给予你的5000元并非是你买卖所的,而是基于身体伤害而在人道上给予的一种补偿,可给也可不给.比如献血后有的采血点会发放面包加牛奶帮助捐献者短暂恢复体力,但不能说那几百毫升血的价值就是一个面包或牛奶,或者我们献血完了就想着有没有牛奶和面包.赠与的本质是通过单方的让与通过使对方受益而从中寻求一种心理的安慰所带来的精神利益,因此当这种精神利益得到实现时便不会出现普通货物买卖中的对价给付情况.
既然你大义凛然的选择了捐献这一善举,干嘛还想着那么多补偿呢?即使有,其实也可以放弃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