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此类犯罪该定为什么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1:41:59
私自提取厂里20吨化肥倒卖,该定为什么罪?
价值为7万元,后被公安局调查,当天就将7万元归还,现被刑事拘留。
请问会怎么判,该怎么量刑?
现在还未交到检察院,该通过什么办法将此件事圆满处理,如果处理不了,最高会怎么判?最低又会怎么样?
注:我亲戚是拿着提货单提取的化肥。因为本来有人要买厂里的化肥,开了提货单后那人又不要了,但是我亲戚却提了出来卖给了别人,是不是职务侵占?还是盗窃?

"私自提取"是什么意思?有无利用职务便利?

1、如果利用职务便利,如自己是看仓库的,或职权可以转移化肥,那么,是职务侵占罪;

2、如果只是利用自己对厂里的分工、环境比较熟悉,那么是盗窃罪。

3、7万元已构罪,虽有主动退赃情节,但仍免不了刑事处罚。刑事案件公安局一家人说了不算的,在公安局这边处理难度较大,最好是到检察院的时候争取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不起诉。如果不行,就争取法院判个缓刑。

如果定为职务侵占,则处罚较轻一些。如果定为盗窃,则处罚会重一些。

这个行为合理的定性应该是职务侵占。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这个问题可以理解为代理人行为.当事人有代理人的权利,如果把该案定义为代理人对自有权利的实施也是可以的.
如果当事人有主观意识上对该财产的侵占将构成刑事犯罪,若当事人对该财产并未有主观意识上的侵占.可出示相关证据.
若当事人有主观意识上的侵占,并且实施了对财产的侵占定性应该是职务侵占.
此案就算上了法庭也不是没有转机的.

你亲戚不应以犯罪论处,他只是想利用有手续的提货单去捞一笔外快赚赚,<他可能是把正常价格售出的钱款交给公司而多余的就塞进自己的腰包>,是以权谋私的行为,我们不应该被表面的数字所迷惑,而轻易的断定是犯罪行为!

首先不是盗窃,因为是有手续的提取。你亲戚看来也只不过是想借职务之便来个投机倒把,赚些差价,没有可能把这几十吨化肥吞没,所以不能定为非法侵占,只能是滥用职权,非法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