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在学校上体育课的时候,摔伤交导致左手手腕骨折,请问学校有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4:10:14
我侄女今年才小学六年级,在2008年11月13日上午体育课时,因老师交待学生倒着跑步,在跑步时因被后面突然跑出一学生(三年级)撞倒,当时即摔倒在地,老师当即叫另一同班同学陪同前往擦了一点红药水,老师并未陪同前往。中午侄女回家,发现左手手腕处红肿,随即带往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为左手骨折,我想请教各位法律方面的专家,请问我侄女这种情况,学校方面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且那撞倒我侄女的三年级学生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是骨科医生,经常告诉患者锻炼时不要倒着走,因为我见到很多骨折、肌肉拉伤、走到沟里的。这个老师有病,那个教育大纲有倒着跑要求(违反生理)。即使自己倒的也是学校全责,那个学生不是故意就别追究责任了。

有 学校要负责 还有你孩子肯定在学校保险了 医疗费什么的都要负责

如果硬要学校负责人,也是可以闹闹的,但是这样不好,你还要跟学校继续合作,你的小孩在学校会很难做人.事情并不大,现在的小孩还有保险,建议还是大事化小吧.帮你分析以下
1.现在学校的体育锻鍊项目和方法,都是有教育部的规定的,倒跑是锻鍊的手段,但是邀清场是老师和学校的责任.
2.老师处理不及时,可能导致更严重后果,所以学校和老师也应该承担责任
建议不要到学校闹,但是请律师合学校老师讲明白比较好
1.运动的场地环境没有弄好导致问题.
2.老师缺乏责任心,导致痛苦加剧,甚至更严重后果.
强烈建议把老师私下教训一下,什麼老师.学生摔了不去看.

跟学校私了吧.肯定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