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版权惩治盗版者比公众自律更有效”这个辩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2:46:29
正方: 保护版权公众自律比惩治盗版者更有效
反方: 保护版权惩治盗版者比公众自律更有效

我们反方,希望各位看在人品和分数的面子上,正反双方都要观点与资料。
谢谢

正方:
内因的作用,如果大家都不去买盗版商品,他们自然会倒闭;
公众人数,主导作用强;
惩治盗版者并不能完全杜绝这种现象。
反方:
盗版者是这一现象的源头,只要盗版者没有了,公众也没地方和市场购买;
盗版者很可恶,生活中购买盗版者无数;
可以参考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台湾的智慧财产权保护法。

反方论点:
法律应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这是不容置疑的,所以,法律惩治盗版者是不可缺少的,这是前提。

至于哪一个方法更为有效,我认为:
法律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但是其作用和范围肯定远远不如道德约束力。理想状态下,如果所有人都不买盗版,确实,盗版制造者就无法生存,社会上也就不会出现盗版。确实,法律无论制定的多严格,多全面,都依然会有人触犯法律,知法犯法在任何一个法制国家都存在,因为人都是主观自我为主,外界的因素只能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但是无法从根本消除掉一个人的主观意识。法律简单来说,始终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地位(也就是社会稳定)而创造出来的产物,大部分人都是被统治阶级,因此法律的制定本身就具有太多主观的思维和利益上的驱动。而人类从生下来的第一天起,性格中就少不了自私这个特点,这是动物为了生存的本能。正因为如此,自律来约束行为,永远是一个无法实现的梦。因为我之前说了,主观意识驱动着人类的行为,而外界因素会起到干扰作用。当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也就是说,主观上这个人有犯罪的念头,客观上担心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当有了这样的冲突,外界因素也就是法律即使再残酷再无情,担心受到惩罚而守法的人会有很多,而无视法律存在去犯法的人也永远存在。一旦这个外界因素不够强大,主观思维就更加优先过外界因素。这是因为人类很难突破自己的一个极限 -- 否定自己。

说了这么多,无非就是想说,自律和法律都是需要的,指望人自律来约束行为,是不可能的事。如果所有人都能自律到不犯法,那人类也就不是人类了,法律也不可能诞生了。更不要说,在中国,约束13亿人更加艰难,况且这13亿人的素质十分不均衡,无法统一这个标准。有钱人不买盗版,不代表他们有自律能力,而是他们不需要。而更多的人买盗版也不一定就代表他们都穷,而是一种不屑,或者说从众心理。简单举个例子,如果你身边的人都用盗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