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丈夫有外遇,我要求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4:47:00
现在家中有二套房子,一套房子是我婚前财产,不过,装修是我们二个共同做的,还有一套没有交房,现在的临时户主是我丈夫,要交房后可以改为我女儿,我女儿现在16岁,我们离婚后她想跟我过,不知道这个财产这么分,还有,精神损失费如何赔?
在线等,答的好可以追加分数。
还有我有他们的聊天记录和第三者谈话的录音,这些证据有用吗

(1)婚前财产是你的不用分割,但如果你们夫妻一直到现在居住在你婚前财产的话,房屋的分割是有变化的,即婚后房屋的增值部分要分割。婚前财产必须在房产证上印有你的名字。你付给他房屋装修费和其他费用也是可以的。

(2)以后你们的第二套房要改成女儿的名字,最好等改了之后再说,免得再有不必要的风险。等户名落实到你女儿之后,她作为未成年人,还没有法律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以后她和你一起生活或者法院判决她和你一起生活。你可以替她保管房屋等一切有关事物。

(3)像你的这种情况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的,但必须以判决准予离婚为前提,具体的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方式是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赔偿请求。如果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后,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具体要他赔多少要看你对多少钱满意了,再考虑他现在经济情况做出最后决定

他们的聊天记录和第三者谈话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这些证据能证明什么呢?只能证明两人有过这样的谈话,并没有捉奸在床。

精神损失费只能在夫妻一方与第三方同居的情况下才能主张,同居的意思是长期共同居住,有外遇并不等同于同居,因此不能要求精神损失费。

网上不可能解释得太清楚,有必要的话建议你到本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为妥。

他是过错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不分或少分。你的这些证据有用,最好有他承认与第三者同居的录音。因与他人同居法律是不允许的(婚姻存续期间)。离婚时你提出精神赔偿,你丈夫基本能净身出户。活该应该让所有花心的男人和那些不要脸的女人生不如死。

象你说的情况
你可以分到一半以上的财产
如果女儿跟你你老公还的给抚养费
聊天记录和第三者谈话的录音这些东西
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女儿跟着你的话 首先就可以得一半一上财产

你说你丈夫有外遇 在法庭上你拿不出证据是没用的 只要有证据 你索要多点都没事 在夫妻离婚上只要孩子跟着任何一方 那一方 绝对可以分到70‰现金上

深表同情
你们的共同财产,你丈夫能得到的很少。因为错在他,不过,你先别提出离婚,要让他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