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正当防卫过量,最多拘留几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2:47:05
我有一友,街上散步,忽然遇到一地痞无赖,持刀挑衅,言语冲撞之后,无赖用刀刺来,刺伤我的朋友,友夺下其刀,反刺无赖。经司法鉴定,无赖轻伤,我友伤更轻,我友被定为正当防卫过量。无赖其兄系银行领导,上通下联,县公安局把我友已拘留至今达140多天,公安局却不转交审判部门,现询问法律人士,我们应如何对待?可不可以上访? 最多拘留几天?

既然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就存在一个故意伤人的问题了。。。
想办法勾兑一下。。。。

如果防卫过当,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你们可以 申诉

刑事拘留是有期限的最多15天,除非案情复杂,最长拘留的期限是37天。你现在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是否可以取保候审(你说的保释),需要你去公安局咨询。公安觉得放出去没什么问题,或者他们该问的问完了,就可能批准。跟拘留时间没关系。
你现在就可以去问问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规定:“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

拘留期限是指拘留至批准逮捕前的时间,拘留的期限根据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 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累积而计算。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高请人民检察 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所谓特殊情况指案件比较复杂,或者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3日以内难以报请批捕的。对 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此类案件的显然在3日或者7日之内难以查明,因此法律规定可以延长 至30日,以适应打击刑事犯罪的需要。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 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将在押人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 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 日。对于不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