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存在欺骗行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0:45:02
各位法律能人:
你们好!!!!
我有件事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在今年我的同事发生了一场车祸,现在要打官司,上面有人来我们公司了解情况,还要我写了一封书信,还按了手印,但是事后我才知道,原来我出车祸的那位同事刚进来公司的是时候,是用别人的身份证,而我这次写的是她的真实姓名,这样一来,我所说的跟他们所了解的情况不符合,这样存不存在一种欺骗的行为,要是被上诉了,我该怎么办?
请你们帮帮我,谢谢各位了。
致谢
李生
2008—11—14

就说你搞错了,一场误会。“当时一联想到车祸就不由心中想起当年车祸中死去的挚友XX,结果填表时无意添上了XX的名字。请法官大人息怒~”

在法庭上澄清,要不然你就些封书信。寄到法院说明事实

你欺骗谁了?欺骗什么了?不存在欺骗。

哎,俺也不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