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把档案从就业服务中心转到人才交流中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7:57:14
我是本科毕业生,05年9月进国企入青岛港,06年初就没有再去青岛港上班了,07年4月解除合约,本人应该未完成转正定级。 档案后来被转到延吉路的就业服务中心。

现在的单位可以通过调干把我的关系调过来, 但是他们告诉我, 调干必须我的档案在人事局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之类的单位下面才可以。

1.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通过什么途径把我的档案从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局)调到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局)?
2. 好像我这样情况档案里应该没有转正定级表把?怎么补办转正定级???
3. 有没有人才代理公司/部门可以帮我处理这种特殊情况???

1、如果从05到07.4月你一直跟青岛港签约,并且当时的三方协议也是跟青岛港签订的,过程中没有改派,那么是可以补办转正定级的。

2、你现在是因为办理失业才把档案转到延吉路的,只要办理了就业就可以从那边提出档案,放到你们公司的名下。

我今年把档案从人才交流中心转到了延吉路,不难。
你的是反向,应该也不难。
第一步先去延吉路问问吧。

我朋友在劳务公司工作,主要做劳动事务代理业务,也许他们能帮助你,我已经把情况告诉他们了!用QQ联系啊!QQ:461264687,(请说明来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