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分割问题请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4:45:13
我与妻子的房产为私人建房,宅基地是女方的,我出资建设的房屋。
因宅基地申请与批复是婚前进行的,故署名为妻子的名字,婚后开始建设,建设完成后办理房产证等手续,其名字必须为申请规划建设时材料上的人,所以房产证、土地证等写的时妻子的名字。(房屋建设、房产证办理均为婚后)
请问,如果婚姻破裂,按照现行法律房产将如何分割?对我方是否会不利?
解答如需引用法律法规请注明出处。需现行法律法规。谢谢

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以产权证的时间为准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建房是婚后所为,那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证明房屋的建设是婚后行为,可以认定此房产属于夫妻共有。

你说的这种情况根据婚姻法及解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