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认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5:39:45
我公司购进货物的增值税发票金额大于销售开出的增值税发票金额!也就是说进项税大于销项税。
如果按照书本正规的做法是:当月收到的发票必须当月认证、当月认证的发票必须当月抵扣的原则!但是税局是不可能把多出的进项税返还给我的!更何况我当地的税局讲的是行业税负率!换而言之就是要交足他们要求的税额。因此我必须算好每个月要交多少增值税,才拿多少进项税去抵扣销项税!我当月收到的发票必须是当月入账,但是发票的进项税不能直接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否则就会全额抵扣销项税。
请问我应该设一个什么科目账户,把多出的进项税先暂入,等下月再转出认证抵扣?(因为发票的认证抵扣期限是三个月)。
请大家回答的更充分详细些!最好还能举些例子!而且还符合税局的要求来操作!
以上的五个回答都不尽满意!回答的问题跟我要问的问题都对不上!我希望能有学过财务知识而且又有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来回答!我再重申一下我要问的问题:请问我应该设一个什么科目账户,把本月未需要认证抵扣的进项税先暂时过渡入账,等下月需要抵扣时再转出认证抵扣?
只要是自己亲自想出来亲自打出来!不是粘贴复制别人的!尽管没有满意的答案!我都会把分数给回答的最详细最准确的人!劳动人民最光荣!

1.如果10月你进项(认证以后)大于销项,那多出的进项税部分,税务局虽然说是不返还给你,但会作为留抵税额允许你以后月份抵扣,11月抵不完,就12月继续抵,直到抵完,不会让你作废的。
2.税负率是指年度的,中间有几个月达不到没关系。其实你根本就用不着每个月去算好这月要认证多少进项税额,也用不着每个月去计算税负率。关键是在11-12月,那时真要算好税负率了,得根据税务局的税负率要求来作调整。
3.三个月的期限是指没认证过的抵扣发票,认证过的发票是没有该期限的。
4.按照会计制度,企业可以增减一级科目,自行设置明细科目。如果你一定要做进项税暂时过渡入账,可以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下再自己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待认证进项税额。
举例:10月有2帐进项发票,1张是1.17万,1张是2.34万,如果你算好后将2.34万的那张认证,1.17万的不认证、到下月认证的话,你做分录:
1.认证的: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3400
2.未认证的: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11700

到11月,根据90天的限制,你一般要先将日期前面的未认证发票去认证,那么,认证过后把那笔待认证进项税额,转到进项税额里。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1700 红字
红字表示冲销并进入抵扣状态。

其实,你这样做当然是可以的,但也存在一个隐患问题,如果当月不认证、下月去认证的发票认证通不过,你得做红字发票开具申请,这事情比较啰嗦;而当月发票当月认证不过,则只要直接作废就可以了。

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你,税局按照行业税负率要求企业缴纳增值税是违反国家增值税征收管理政策的,税负率只能作为税局管理征收增值税水平的一个参考指标,绝不可能成为要求企业缴纳增值税的法律依据,就此问题我所在企业也遇到过,我也请教过税政部门的有关权威人士,从来没有谁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