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应急救灾法》的主要内容是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2:40:44

今日《中国应急救灾法》的主要内容

震后救灾与重建是防震减灾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减轻地震灾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震后救灾与重建涉及到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较多。本章共十一条,主要是对地震灾区、非地震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公民在震后救灾与重建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在震后救灾中应当承担的基本职责,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震后救灾过程中在医疗、卫生,救济灾民,恢复交通、通信,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基本职责,在震后救灾过程中单位和公民个人必须履行强制征用义务和震后可以获得相应补偿,任何单位和公民个人在震后救灾中所必须履行的基本法律义务,依法保护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不受非法截留、挪用,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震后重建工作中应当履行的基本职责,依法保护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非地震灾区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震情和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地震灾区提供救助。
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国务院应当对地震灾区提供救助,责成经济综合主管部门综合协调救灾工作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救灾资金和物资。
【释义】 本条是关于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在震后救灾中应当承担的基本职责的规定。
一、本条突出了各级人民政府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所应当承担的救灾基本职责,本条规定体现了我国的震后救灾工作主要是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这一重要的救灾原则。根据这一救灾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承担着不同内涵的救灾职责。对于地震灾区的地方人民政府而言,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当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对于非地震灾区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来说,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当根据震情和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地震灾区提供支援。对于国务院而言,在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当对地震灾区提供救助,责成经济综合主管部门综合协调救灾工作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救济资金和物资。
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当务之急是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