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轻伤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2:03:13
头顶部顶部钝器伤口4.2厘米,面部伤口1.5厘米,是否构成轻伤?

人体轻伤司法鉴定标准
第五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 8厘米, 儿童达 6厘米; 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 颅骨单纯性骨折。

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你说的情况,不能构成轻伤。

好像不够,给你个连接自己看看。
http://www.148com.com/html/3144/4439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