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审查起诉最长6个半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1:13:45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如果不改变管辖的话:1.5+1+1.5+1+1.5=6.5,中间还有案件移送耗费的时间,所以其实还不只6.5个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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