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家都坚持开放市场和自由贸易原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0:48:15
政府进行一些适当的、无害的干预不是更好么?比如:限制房产利润最高不超过15%。
再比如,鼓励清洁能源企业发展,鼓励百姓使用太阳能热水器,鼓励风能发电,甚至以金钱奖励来鼓励政治创新......
财富引导人们放弃一些本该能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的事业!
重要提醒:我并不反对开放市场和自由贸易,只是对政府放弃一些我认为本应该对市场进行的干预行为这一现象想不通。

第一,限制房产利润最高不超过15%,
个人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商业的最高目标就是银子。/政府可以想办法抑制房地产商的利润,但是绝不可能严格限制。那样那些资本家们谁还来投资建设呢。没有那么高的利润谁给政府人士饭吃。官商本一家。

第二,政府放弃一些楼主认为本应该对市场进行的干预行为这一现象想不通。
穷富本来就是对立的。满足了穷人就不可能满足富人。它只能尽量找个平衡点。然而现在的政府往往连这个都做不到。不要对政府期望过高了。

还是那句话。官商本来就是一家。

最后,为什么大家都坚持开放市场和自由贸易原则?
我认为坚持开放市场和自由贸易原则当然是满足市场的需求。清政府后期为什么会被列强那样宰割呢?我想这个道理楼主应该明白的。

自由价更高。。

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是W TO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组成。"最惠国待遇"是指在货物贸易的关税、费用等方面,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一成员的优惠和好处,都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成员。而"国民待遇"是指在征收国内税费和实施国内法规时,成员对进口产品和本国(或地区)产品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市场开放原则。W TO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

公平贸易原则。W TO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的行为,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

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权利与义务平衡是W TO的最大特点。W TO成员要履行W TO的义务,如遵守W TO的基本规则,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确保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与此同时,W TO成员也享受一系列W TO赋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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