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收取了5000多的诉讼费,只开了3000多的发票,另外1800多什么“其他诉讼费”连张收据都没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3:47:55
前段时间打了个官司,法院收取了5000多的诉讼费,只开了3600多的发票,另外1800多没有发票,连个收条都没有,钱是被那个庭长收去的,当时没有其他法院的人在场。现在我胜诉了,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法院只能退有发票的3600多给我,而法院收取了被告3900多的诉讼费,我另外的1800多的诉讼费就没有退给我了,这是不是有问题啊?找哪里反映?
我有咨询过法院的人,他们说是惯例吧,好像说是给那个庭开支的费用,好像他们内部的人都知道这事。当时不交不行啊,不交就不给立案了。
虽然明知道法院收的这钱不合理,不过没办法啊。

付费记得要发票啊!那官司差不多为庭长打了

你有证据的话,可到纪检监察部门或人大或检察院举报。

这样的做法不对,你可以向法院申诉

向人大忽和上一级法院

法院收你钱连个收条都没有,你傻啊你。申请了财产保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