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上班时间受伤后应该要求单位给予怎样的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0:28:34
我妈是在建筑工地上班的,由于工期紧,所以他们晚上也得加班到11点,就在要下班的时候,我妈就需要打扫搅拌机,我妈妈去把电源关了之后,就上去打扫,但就在我妈刚上去后,搅拌机就开始转动了,当时我妈的一支脚已经踏进去了,然后我妈整个人就开始随着机器的转动开始转起来,同时她也开始大叫着旁边的工人关电,可是过了好一会,才有人关了电,这时我妈的脚已经痛得不能使力了,然后就打120送到医院,医生说是有可能是骨折,因为受伤的左脚脚背,已经差不多五天了,可现在还是肿的,医生说要等到肿消了之后再照CT,看是伤到哪儿了,所以现在我妈就一直躺在医院里,虽然医药费是单位出的,但是生活费等其它的他们都没提。
因为在网上也找不到具体的详细的处理办法,所以现在就想问一下有关的法律人士,像我妈的这种情况,到解决的时候,我们应该拿到哪些方面的补偿金呢?
非常感谢你们的回答!正在焦急等待中......

琳儿叮咚响你好!看得出你是位孝顺的孩子!同时我为你妈妈遭受的不幸感到同情!根据上面的情况《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安全生产法》都有相关规定,你母亲在事故中不负任何责任,可以要求按《人身损害》来赔偿,赔偿额会高些(通常比工伤要高)。同时你也可以选择按《工伤保险条例》来赔偿。赔偿之前应该先做鉴定,然后按鉴定等级要求索赔,赔偿费用有交通费,住院费,住宿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医药费,精神损失,假肢安装费,康复费,残疾补偿金(工伤叫伤残津贴)等。
同时祝你母亲早是康复!

可能属于工伤,如果单位没有给申请,劳动者可以个人在受伤后一年内申请

首先到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应该拿到生活费等的补偿金

属于工伤,建议申请认定后做伤残等级鉴定,具体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