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急...高分求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9:24:19
....王女士和2位朋友(张.李)一起前往外地旅游.3位一起合伙提出租车旅游玩.王女士提出她知道朋友有车.于是.张先生和王女士一起去和王女士的朋友小杨租车.王女士做担保人(中间人).付了押金和定金.于是就开始了旅游.旅途中.张和李.隐瞒王女士.去赌博.输了后把车抵押给了一个2手车市场.然后一起逃跑.现在张被抓获.李还在潜逃....当时王女士也被拘留.出了押金被释放.后来赔了2千左右的罚款吧.小杨的车子被赎回来了.张也被判了刑.但是目前小杨向法院起诉王女士.有连带责任..我想问下王女士该不该赔钱?之前赔的2千元又怎么算..车子应该偿还的钱是1万4千元左右.事情已经过了1年半左右的时间.还生效不?现在法院到王女士家里登记财产.王女士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希望大家帮个忙..本人忠心感谢..
忘记说了点.被捕的张.有父母.但是均为农民.父亲有一定的银行积蓄.而至今逃跑的李.家里有足够的金钱来偿还.在家乡还有自己的一套房子....谢谢大家关注...希望大家多帮忙.本人忠心感谢. 这位四川达州的律师.您好.我想问那么为什么车主小杨可不可以直接让张.和逃跑的李的家人来赔偿.这样就直接免去以后再由王女士去进行追偿..第2位律师您好.我想具体知道.王女士的连带责任具体是偿还多少钱?车子赎回来的钱是1万4千多元人民币........(很抱歉....上面的问题有2点错了.第1是.事情是发生在2001年的时候....还有就是车子是被张和李抵押给那种当铺..不知道是否还能起诉...谢谢大家关注..我会和大家联系的.请看过后的别忙下线..很急...2001年的时候小杨就起诉王女士的了.只是现在法院执行的现在才到王女士家里进行财产登记..

1,王女士有责任,因为他是担保的,要保证车子能安全返还

2,1年半时间并未过期

3,王女士应当申请追加被告,也就是那个2手车市场,因为,他们收取抵押物时不审查真正的车主,造成如此后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4,最后,法院应当判决二手车市场承担赔偿责任,王女士承担连带责任

1 担保法明确规定了了担保人的义务,杨向王讨款属法律规定的担保责任;

2 只有赔偿了杨的损失后,可向张、李或张或李两个追偿赔偿款;

3 王女士若想维权,此事唯一能推翻我上述法律规定义务的条款就是:王担保是合法有效行为并出于自愿,但担保的是车辆正常行驶出现的损害,而非张、李因诈骗行为所做的担保。

4 请位律师,向法院讲明,此情况属张、李合伙欺骗王写下的担保,此担保无效,要求法院撤销王的担保责任。

1、王女士做了租车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由于李某在逃,张某未作赔偿,小杨可以要求王女士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一年半并未超出诉讼期效,小杨可以继续行使索赔权利。

3、在逃犯李某的家人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即不能由他家人的财产来支付此笔赔偿金。

4、王女士作出赔偿后可以向张某、李某行使追偿权。

5、赔偿金的具体金额为汽车的赎金。

6、2001年发生的事,如果小杨是现在才起诉王女士的话,那么王女士可以以超过诉讼期效为由提出抗辩。

再疑难再复杂的案件都不会拖延7、8年之久,王女士同样可以以超过诉讼期效为由提出抗辩。

由于她是进行的担保,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有义务归还的,她赔偿后可以向其他人进行追偿.

担保责任,有义务归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