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汗人杀人要判死刑而其他的民族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7:09:28

所谓“两少一宽”

“两少一宽”政策,是《中发〔1984〕第5号文件》规定的,即:“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杀少捕’,在处理上一般要从宽。”怎样理解这项刑事政策呢?我们认为:(1)所谓少捕,是指少数民族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外附加刑时,根据具体案情如果在可处徒刑也可适用更轻刑罚时,就应当坚持不适用徒刑,因此“少捕”仅指轻罪而言——这是从《刑事诉讼法》第40条关于逮捕人犯条件的规定中引导出来的;(2)所谓少杀,是指少数民族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挂有死刑,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坚决适用“死缓”,因此少杀仅指性质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3)所谓从宽,是指在法定刑范围内和法定刑基础上处罚从宽,不是宽大无边;(4)这项政策的要求是少杀少捕和一般从宽,不能理解为不捕不杀,也不是一律从宽。因此,对于那些罪大恶极,顽抗到底,或者罪行虽轻但拒不悔改的少数民族犯罪分子,该捕则捕,该杀则杀,也是这项政策的要求。

私下里BS之

好像很不公平啊

中国的法律,历来都是弹簧秤。

应该是汉人平均人口多吧!呵呵,这话说的好象很弱智!

历史上有一个帝王经常用的词,用在这里很恰当 “怀柔”。。怀柔政策,实际史上是考虑到团结少数民族群众,让他们在政治上支持国家和领导的统治,中央不得不采取一系列的怀柔政策来拉拢人心。

这些政策看似不公平,其实也是没办法的事儿,中国这么大,人口这么多,很难管理的,如何能让国家不乱,能让人民生活安定,这都是时刻摆在国家领导人面前的大问题。

所以我觉得,这些个政策,虽然不公平,但也是无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