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奖励金算侵占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6:01:57
有一福利企业采取各种违法手段骗取退税款好几千万.后经企业内部人员举报被查获,该企业被税务机关处罚.税务机关将奖励举报人10万奖金.但举报人怕有后顾之忧就叫另一举报人去领取,他去拿奖金时用了以前过期的身份证,而且名字也与现在不同.奖励金是一张现金支票.然后他去银行提现,但银行有规定取现十万要提前预约,他就提出四万其余打进现在名字的银行卡中.他分得奖金3.5万,剩余通过银行把钱分两次汇入第一举报人银行卡中.现在该企业老板知道是谁举报,他要通过律师告我侵占罪,请问能成吗?

肯定是不能立案的啦。

老板不具有本案的诉讼主体资格。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是侵占罪。

本罪的诉讼原告主体是被保管人,诉讼被告人是保管人。

本案中老板不符合诉讼主体资格,故无权提起诉讼。

绝对不构成侵占罪,你获取奖励金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回答者: 中_共_中_央 这只狗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