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使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2:25:59
我在某家摄影公司上班 上班的时候签了张押金单子 交了300 快押金 3个月后 觉得这公司不好 然后交了辞职报告 后来没等上面批准 我离开公司了《上交到我离开的时候有20天》 之前有几个同事是半个月就批准了 现在想回去拿工资 听同事说 不会批准我拿回押金 还当我是旷工 按每天60来处理 你说我该怎么办``? 还有三金是不是签合同正试员工就应该交的`?

按照国家的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任何用工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员工(无论是试用期还是正式用工期)收取任何金额的费用,都是违法的。你向劳动局去投诉,劳动局会帮助你要回你的所有工资和押金的。
时间不要拖久了,最好现在就去劳动部门咨询和投诉。

杀了他....知道了吗,买好刀+棺材。(*^__^*) 嘻嘻……